琼建法〔2021〕284号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环卫、园林、城管执法部门,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市政管理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要求,结合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实际,我厅制定了《关于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经厅党组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14日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2021年至2025年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我省高质量高标准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关键五年。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要求,结合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普法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以使法治成为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为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为推动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行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干部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等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增强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性和主动性。
——坚持服务大局。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普法,促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
——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坚持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普法与执法一体推进,全面落实“谁立法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把普法融入执法的全过程。
二、明确普法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采取多种形式,借助多种媒介,抢占多种阵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更好地凝聚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共同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强大力量。
(二)突出宣传宪法
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引导干部职工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学习宣传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强化国家认同。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维护宪法权威。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和适时组织新任职干部进行宪法宣誓。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
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深入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鲜明特色和主要内容,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以及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深入宣传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律法规体系
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法律地位及实践价值;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关于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财政税收制度、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与人才支撑等基本内容;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关于市场主体保护、加强风险防范、商事纠纷解决、追究侵权责任等相关规定;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商事主体注销条例、商事调解条例、破产条例、征收征用条例等法规制度和规则体系,促进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五)深入宣传与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继续把宣传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作为重要任务,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规章宣传教育。
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公共法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等专业法律法规。
在住房和房地产方面,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
在城乡建设管理方面,加强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燃气管理条例》《海南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
在工程建设和建筑业方面,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
(六)深入宣传党内法规
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党章的学习宣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持续提升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
落实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引导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
把法治教育纳入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国家工作人员教育培训的必训内容,不定期组织开展法治讲座、网络学法、警示教育等学法实践活动。推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每年每人通过现场或网络旁听庭审不少于1次。
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完善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等学法用法制度,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四、深入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一)深化企业依法治理
深化“法律进企业”,落实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推动企业合规建设,加强合规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以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和依法合规运营管理体系,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加强针对建筑企业人员的普法力度,特别是关于劳动合同、工伤赔偿等方面的普法宣传。
(二)深化行业依法治理
引导和支持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
(三)深化专项依法治理
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专项依法治理,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
五、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在推动立法、行政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
在推动立法过程中实时普法。在法规规章制定、修订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法规规章出台后,通过立法机关新闻发言人、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机制,及时进行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增强公众对法规规章的理解和认知。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实时普法。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行政执法过程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
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公职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使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工作者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普法者。充分利用典型案件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使典型案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
(二)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
壮大社会普法力量。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要发挥行业内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加强普法志愿队伍建设,组织、支持老党员、老干部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
(三)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
创新普法方法手段。注重运用新技术分析各类人群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治的不同需求,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鼓励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干部职工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坚持效果导向,在充分利用传统有效的普法方式基础上,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增强受众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使普法更接地气,更为群众喜闻乐见。
六、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要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把推进普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科学制定本单位五年规划,认真组织实施。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法治建设总体部署,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建立健全机关法律顾问制度。
(二)加强制度建设
健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级普法办事机构和人员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推动、督促指导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强化“谁立法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责任。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落实普法责任。
(四)强化基层基础工作
加强能力建设。强化对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级执法工作人员的系统培训,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每年对各市县(区)执法工作人员开展集中培训。
落实经费保障。推动各级财政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按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大对欠发达地区普法经费的支持力度。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普法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
(五)加强评估检查
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加强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终期总结验收,重在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加强评估结果运用,对工作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级普法主管部门应当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按省普法办要求,做好表彰和奖励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推荐工作。